公 示
日期:2022-11-11 17:43来源:宜昌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
责任编辑:李伟伟阅读量:
根据《关于印发〈宜昌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合作发展基金管理办法(试行)〉的通知》(宜供〔2022〕16号)要求,远安县供销社申报了“互联网+物流”供销集配体系建设项目,经市社合作发展基金领导小组组织评审、市社党组会议审议,拟拨付2022年合作发展基金项目资金,支持远安县供销社申报的远安县正星物流有限公司“互联网+物流”供销集配体系建设项目,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从2022年11月11日至18日。
公示期间的有关意见可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市供销社机关纪委反映。
公示期间举报电话:18995904137 0717-6911911
宜昌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
2022年11月11日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