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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 示

日期:2022-11-11 17:43来源:宜昌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
责任编辑:李伟伟阅读量:

  根据《关于印发宜昌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合作发展基金管理办法(试行)的通知》(宜供〔2022〕16号)要求,远安县供销社申报了“互联网+物流”供销集配体系建设项目,经市社合作发展基金领导小组组织评审、市社党组会议审议,拟拨付2022年合作发展基金项目资金,支持远安县供销社申报的远安县正星物流有限公司“互联网+物流”供销集配体系建设项目,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从2022年11月11日至18日。

  公示期间的有关意见可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市供销社机关纪委反映。

  公示期间举报电话:18995904137 0717-6911911


 

宜昌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          

2022年11月11日